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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

我們看見名師的身家,也看見他的操守

昨天新聞有述:一名高薪補習老師因為不守信用跳槽到另一間補習公司,令到舊公司有所損失。最後他敗訴,需要賠償八百多萬港元給舊公司。法官更指出被告多番在庭上作無謂的爭辯,和有不誠實的表現。


 
八百多九百萬港元,根據平常人的收入,這可是他們幾十年,甚至一百年的收入(這可是兩輩子的錢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的金額,可以想像香港補習市場上的需求。同時也可以想像被告可觀的收入。作為普羅大眾的我,尚且能觀察到這一點。身為這位名師的高足們,心中又有可感想呢?


 
莘莘學子可能有以下的感想:


1)噢!原來當補習老師,一朝成名,所賺的還真是多啊!我都要投身這個有錢途的行業!讀書求知識最終還不過是要賺個錢?


2)你看人家,有本事弄到這樣的成就,我管他是大話精還是發錢寒,總之他有本事教得我的英文科高分,我才不理呢!


3)原來他靠著不道義的跳槽和謊話也能混到今時今日的地位,這還不錯啊!哪麼學校所學到公民教育什麼的,有個屁用?


 
在香港這個金錢掛帥的城市,這一系列的:成名、追數、官司、瓜葛之事屢見不鮮。唯一可惜的事,香港普性地把金錢這個概念放大至無限倍,以至有些非金錢物質可衡量的價值被遺忘了。


 
在世界上眾多的專業領域上,均有其「專業規範」(Codes of Conduct)以作為專業操守的參考。這類規範些都是一些軟性指引,觸範指引者不一定犯法,但對該行業的形象卻有一定的損害。補習行業的衍生,是基於幫助學生考取好成績,本身並不一定有幫助學生求取知識,當中已有功利成份在內。但在授課的同時,或多或少會對學生有所得益,所以補習老師也算半個師表吧?站在一群對價值觀還沒有完全成熟的學生面前,用成功自信英語流利等令客戶(學生)有所信賴;然後有意無意間再暴露出自己的陰暗面:勢利,自私,不誠實。學生們在觀其人格分裂的表演後,彷彿看見人生也就不過如此,賺多個錢總比有個好品格來得重要。想深一層,可能這位全港最多ABC的老師,當年也是受到上一輩的無良教師的薰陶,而有所啟發罷?最後可惜的是,當所有人都根據這種思維去處事,去賺取眼前的利益;但在利益以外的種種:友誼,自愛,安心清靜,等等。會在長期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


 
古人有講先修身,方可齊家治國平天下。在今天的功利社會,我依然覺得是金科玉律。自覺以這樣的路行出去,雖沒有眼前的大利,我卻過得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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