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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1日 星期五

我對寫作之淺見

一直以來,心中都有個夢想希望以寫作為業。若可能的話,希望有生之年能夠寫出一部流傳後世的鉅著。但如今我卻發覺自己對寫作的態度有着根本性的轉變。


作家,其實就是說故事的人,以講故事來謀生。以前我幻想,作家這種生物好像天生就會寫,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夠賺取稿費,然後過着悏意的生活。


作家的知名度也是一個有趣、吸引人的地方。這個職業好像介乎於普通人與名人中間。大家都在讀你的文章和見解的同時,很少會對你的私生活感興趣。這點游離於名人與大眾之間,享受著那一丁點的神秘感與私隱,好像很酷的樣子。


看過紅樓夢等經典鉅著後,自持著中文科成績還算亮麗, 在課堂裡應付得那三、五十篇短文,便不知天高地厚地想著,自己將來也要創作一個差不多的長篇。現在想來,那是一股積極天真的美好願望;但也是沒有認真計劃過的一廂情願。


這就是小時好高鶩遠,心中做着成名的夢。


夢醒的一天,也就是身體力行,著手創作故事的時候。這時我才知道:找情節、故事大綱、人物性格等等。這些創造是需要多麼多的心血,那是一個多麼艱難的思考創作過程。


那年跟朋友一起去參加小說創作比賽,自信滿滿一口氣將故事寫下。比賽過後,投下的稿當然音訊全無。但畢竟也總算了卻自己的心願,完整地寫了人生第一個故事。



1)寫自己最熟悉、最擅長的

這許多年一路走來,看過了不同類別的書,才發覺每位作者其實都是在講述自己熟悉、而又大家感興趣的事情。那些題材完全是他們的專業領域,身邊垂手可得的。
若然要寫自己不熟悉的題材,那麼他們便會做足資料搜集才下筆。整個寫作過程是一個嚴謹而認真的項目管理。原來,寫書不為別的,就為了要傳達訊息,講出那一
番寶貴、有益於他人的話。

可以想象,曹雪芹必定是擁有一番上天下地的繁華夢經歷,才能夠創作出真實詳盡而又驚天動地的紅樓夢。期間,他的腦海中不停反芻那些他最熟悉,但也最痛苦斷腸的回憶,真真正正是一把辛酸淚,滿紙荒唐言。


2)建構想法

寫作的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將自己一點一滴的想法、小點子,轉化成一些比較完整的理論。這個整理的過程有時需時甚長,或者需要看更多的書,或者要與人討論,或者要自己花時間思考。但蘊釀一個獨到的見解,花點時間還是值得的。我覺得寫作絕對有益於自己的思考。



3)強化溝通技考

寫作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把想法,透過文字跟別人分享。自己想通了,還要別人看明白你所寫的。這裡就涉及到個人的寫作技考。當寫故事是,就要注意
修辭、伏線、舖排;當講道理的話,那就關乎立論、推理、證據。工多藝熟,隨着自己寫得多,思路和文字都會表達得更清晰。大道至簡,當人要推敲出那簡單的天
道法則,要從紛亂的世界中去找尋,再去蕪存菁而得出。思想和語言也同屬此例。


我想,寫自己熟悉的事情,那感覺就是最舒適。覺得有趣的便寫下去。寫着寫着,而不知歲之將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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