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
早上我迷糊地醒來,身軀還是如常地乏力。過了不久,我隱約聽到兒女們來探訪我。雖然我看不到,但還是認得他們的聲音。吃過午飯,我跟著站在門外的老伴,悄悄地一起離開。
在
我所經歷過的時代裡,誰沒有吃過苦頭?年青時,我離鄉背井到十里洋場的上海,去投靠一個親戚學習做生意。未幾,日本侵略中國。我領教過日本鬼子的嘴臉,那
時候還學會了幾句日文,嘰哩咕嚕。鐵蹄下的生活實在過得不太悏意,於是我從上海隻身返回潮州鄉下避禍。當時的交通完全癱瘓,我便徒步從上海走路回家。沿途
到處都是餓殍,我親眼見證了戰禍帶給中國人的痛苦。回到家裡,已經是一個月後的事。他們看見一個蓬頭垢面的乞丐站在門口外,嚇了一跳,差一點兒沒把我認出
來。
在潮州鄉下裡,我們夫妻倆決定帶着兩個女兒搬到一個叫香港的偏僻小鎮。聽說那裡受是英國人的領地,待遇雖不算好,但自食其力下做些小
買賣,生活還勉強過得去,至少會有兩餐温飽。從此,我們一家十口便在香港定居一來,一住便是六十年。問我是不是香港人?這麽長的時間都花在香港,我也算是
半個香港人吧。
我是地道潮州人,那時有些潮州老鄉,在香港辦了幾個民間社團,專門為同鄉和大眾服務,我一直都有參與其中。記得有一晚,附
近的木屋區半夜裡發生大火,我叫醒了全舖的伙計,幫忙救火救人。大火到早上才熄滅,大半個木屋區都燒掉了。黑壓壓一大群災民坐在我的店舖外,我叫伙計們盡
力接濟接濟他們。這不為什麼,只是我在生活上吃過苦,知道大家過生活都得不容易。既然我有點能力,可幫助便儘量幫,僅此而已。
中國人傳統
的觀念是兒子當家,我兩個兒子都幹得相當出色。女兒們也不錯,而大女兒總是會和我有商量。其實,我對每個兒女都疼愛。平日,我在家裡跟兒女們沒有太多話。
我本來就不會講話,也不喜歡多話。要是遇上人生的大事情,在啄磨了大半天後,我才會說出來。我最喜歡的是,在下班後買一些小食水果回家。每晚一開家門,家
裡一雙雙惺忪的小眼睛,都熱切地等待着我,和我的食物。
那天大家在歡送我時,我站在門口靜靜聽著:小女兒們視
我為心目中的英雄偶像,因為我為他們討回公道,和對女子接受教育的開通思想。二兒子對我十分感激,因為我曾經寫了片字隻語,為他訂下人生大綱:男兒志在四
方。大兒子對我的身教感受至深:愛護家庭,對伴侶專一,努力工作,好好善待下屬,担任公職為同鄉鄰里服務,當仁不讓。至於和我最親的大女兒,則覺得我是一
個可親可敬的父親。我們父女間在空餘時的點點滴滴:看電影,上茶館。這一切都烙印在她幾歲時的腦海中。事隔五六十年,她依然記憶如新,成為陪伴她終身的幸
福記憶。
拖著一家十口過日子,吃過苦,捱過。如今生活好了,身體老了不中用。現在我順其自然,放下累贅的肉體,自由自在地在世間穿梭飛翔。
熱門文章
-
利君雅(Nabela Qoser)成了近年香港電視界的一個獨特話題。據市民的普遍印象,她是首位非華裔新聞工作者,在香港中文電視台上,以廣東話報導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zo1C0sPpVw 由於膚色和種族的關係,觀眾對於她在新聞報導...
-
香港有趣。想講講香港。 香港開埠之前是名不見經傳的小漁港,這早已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那是英國人首先發掘了她在世界上的地理潛質以及商業價值。英國的確是靠着巧取豪奪而取得香港也是毫不置疑:鴉片販賣是巧取,是「陰乾」清帝國的財力;引發大戰,以強欺弱,簽下中國首份不等條約《南京條...
-
從電視新聞上面,偶然看見又喜又悲的三數秒。那一幕淡淡的,卻又令人感歎唏噓。 話說在美國一公堂之上,坐在首席的白人女法官看見台下之黑人犯人甚為眼熟,便向犯人發問:布朗先生,請問閣下是否曾就讀於某某中學? 對於法官知道自己十多年前曾經就讀的學校,犯人感到極之奇怪,於是不禁正眼...
-
今日上班途中,碰上在工作上曾經協助過我的學生小哥。小哥如今找到新工作,為大型電訊公司的員工。遇見他,又回想起自己初出茅廬時莾撞的樣子。 我是這幾年才大量留意大前研一所著作的一系列有關在職者自我增值(i.e.「力」字系列)的書籍。當然,之前也知道他早已在企業顧問界享負盛名。但直至最...
-
尋找了許久,暫時令我最滿意的流動倉頡輸入工具,要算上我現在使用的手機Note 2,再配上Go Keyboard的香港倉頡輸入法。 硬件:Note 2 的大熒幕配上四核高反應虛擬鍵盤 首先, Note 2的熒幕比一般電話要大,習慣使用雙手輸入倉頡字的話,會令整個打字過程變得...
-
因為Yahoo! Blog將要關閉,終於迫自己從Yahoo!搬過來Google的Blogger。 我的新地址是: http://selesulu.blogspot.hk/ 希望大家繼續支持!
a very special tribute, very touching ... your 外公 would be very proud
回覆刪除Thank you, lemonJAM.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