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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寫信(一)

最近,忽然想起自己已許久沒有寫信。除了日常的雜務事項外,幾乎都沒有寄信的需要。隨着網路的普及,信這一項曾經被視為必需的活動,如今卻變成了古董玩意。


在我出生的年代裡,互聯網還沒有面世當人與自己的親友因為地域的阻隔,而無法即時與他們面對面溝通之時。那時可以使用的通訊工具不外乎:長途電話,電報和信件(當然,也可以即時訂一張來回機票,越洋過海,面對面跟親友面談,但那也已經是十幾二十小時之後的事了)。當時的長途電話費用不菲,每分鐘以十多港元計算。電報可以讓收信人在大約一個小時內收到訊息,而收費則是以每個字來算,通常是最十萬火急的事情才會用上。


剩下的途徑就只有寫信:拿一張紙,把自己想要寫的事情在寫在這一信箋上,然後放入信封,貼上郵票,投入郵筒,跟其他千千萬萬的信件混在一起;然後祈禱,寄望在這個勉強可靠但又未能夠百分百信賴的郵政服務下,並未遇到任何意外,然後或許在多個星期之後的某一天,這封信息終於平平安安的抵達收信人的手中。


你可以想像在連書信都不通的年代裡,「春風吹渡玉門關」的飄逸想像和無奈嗎?愛人被派駐關外,與他相隔千山萬水。而自己可以做的就只有把無限的思念寄託予春風,希望春風一吹萬里,可以將自己難以排遣的別緒帶到萬里外的關外。所以寫信是多麼浪漫的一件事啊!它的浪漫正正在於它那過程:在漫長繁瑣,充滿着不可預知的狀況下,還能將自己的心意訊息傳達到對方手中,真是有一種歷盡艱辛,此志不渝的感覺啊!


所以在網路時代之前,而在離鄉之後,我都一直有寫信的習慣。在紐西蘭的時候,我曾經在幾年間分別寫信給多位小學同學:在楓葉國,我聯絡着身處在法語區的好朋友,在華人區居住的風紀隊長和校花;在袋鼠國則有着黃小胖;在香港則有馬世民。曾經有過非正式統計,平均一封信需要約一小時寫完。


多年後的今天,收信人也各有故事。世民已是一名執業會計師,有着自己的生意;小胖已經成為今日矚目的黃博士,不時在不同的媒體上接受訪問和撰文;校花是兩名女兒的母親,現在更是職業女性,在加國享受着家庭生活;好朋友許久沒有連絡,最後聽到他好像是在加國從事化學有關的事業;而風紀隊長在多年前因病去世,我和世民之後有在他的墓前悼念一番。滄海桑田,當年的信箋也許還留着,但那幾番人和事卻義無反顧地變了又變。


後來網路日趨蓬勃,電郵漸漸普及起來,寫信這一習慣也不知在何時消失得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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